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文物保护标准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系统管理
2022-09-23 05:01: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物行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国家文物局委托敦煌研究院于近期举办文物保护标准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8日—21日(18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返程)。

地点:敦煌云天国际酒店。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标准化工作负责同志(每省限报1人)。

(二)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文物保护专用设施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甘肃省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


处、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标准化研究所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包括最新标准化政策解读、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立项评估要求及案例分析、标准审核方法和技巧、标准化工作经验分享交流、标准化综合知识测试等内容。

四、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报名人员于4月10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ncha.gov.cn),在“文件中心”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报名。报名人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39,联系人刘鹏)。

(二)报到

请录取学员于4月18日下午到酒店大厅签到处报到,报到时需提供1张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供制作结业证书使用。

五、相关费用

(一)学员食宿及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严肃培训纪律。请各参训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范围选派学员,并在学员参训前及时进行纪律提醒。培训期间,请各学员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二)加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乙类乙管”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季节性流感疫情活动强度上升趋势,加强培训人员健康监测,保证培训顺利进行。

七、联系人及方式  

敦煌研究院  巩一璞  18293701998

国家文物局  田昭鹏  (010)56792016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