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有之”究其本质是一个政治问题,其要害在于导致党内政治生态受到破坏、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松弛。“七个有之”问题与纪律规范的其他问题直接相关,严厉惩治这些问题,能够为惩治其他违纪问题提供示范。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进一步充实“七个有之”的处分条款,丰富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纪律建设的实践针对性,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副主任、研究员
出版《宪法与民法关系论》、《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体系论》等著作多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