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吸收监察法的新精神和新提法,适应了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推动党内纪律建设与监察法的衔接,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内部的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避免出现工作空白或规则冲突,让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法律惩治有效衔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这次修订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对全体党员的行为约束和法纪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员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党规党纪追究。本课就《条例》中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方面作出详细阐述。
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副主任、研究员
出版《宪法与民法关系论》、《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体系论》等著作多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