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旅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国保单位、博物馆的管理,提高文物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我局决定委托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于2019年9月举办文物保护管理专题培训班(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1日(16日下午17:00前报到,21日返程)。
培训地点: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二、培训对象
地市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地市级行政区划文物局长、副局长或文旅局分管文物工作的局长、副局长),每省3人。
三、培训内容
党性修养、文物政策法规、国保专项资金管理、文保单位管理、文物保护与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安全、博物馆管理等。
四、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于9月1日17时前登陆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请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联络员于9月5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刘鹏。
(二)录取:9月9日前,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录取学员(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
六、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学员请于9月16日现场报到时携带1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二)学员一经录取,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文化事业培训部 王志远
电 话:010-69268074 18511760993
邮 箱:pxb3000@163.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