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壁画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系统管理
2021-06-16 19:15:12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提升壁画文物保护修复人员专业技术与素养水平,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我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于近期举办2021年壁画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4日—7月28日,7月14日报到;

地点: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91号)。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全国文物保护、博物馆等文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三)具有壁画文物保护修复、检测分析、绘画基础者优先;

(四)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每省限报1-2人,择优录取。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包括保护修复理论、壁画艺术史、保存环境及病害机理分析、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现代分析技术应用、保护修复材料应用、壁画保护修复方法、病害图绘制、壁画保存现状调查、模拟病害样块修复、观摩现场修复工作等内容。

四、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6月27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ncha.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报名;请“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联络员于7月2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39,联系人:刘鹏。

(二)录取:7月7日前,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育培训学院工作组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请录取学员7月14日报到时将二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五、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学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须对学员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以上三项无异常方可入学。建议学员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入学前请各单位组织学员填写《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并传真至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学员报到前2天内,由所在单位组织学员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入学。

(二)报到时,需出示健康码,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学员来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入学当日,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培训期间学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三)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学员不得外出。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培训时间调整,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告知。

七、联系方式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育培训学院 高雅 陈思颖 杨竹

电话:010-84650363/5017

传真:010-84659724

特此通知。

 

附件: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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